轉知有關本市「115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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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辦理。 二、旨揭申請期間為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請有 意申請之家長(以下簡稱申請人)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旨揭申請相關表件請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https://nee.tn.edu.tw/)(以下簡稱非學網站)之 「相關表件」區下載「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 請書」及附錄1至附錄6表件,並應於115年10月31日前至非 學網站上傳前揭文件,另將所有申請資料之紙本依教育階 段別送交以下單位: (一)國民教育階段、高中教育階段與學校合作之申請案:送 交設籍學校承辦處室。
(二)高中教育階段未取得學籍之申請案、本市團體、機構申 請案:送交本市官田區隆田國民小學。 四、旨揭審查作業(面談)線上預約時間自115年11月6日(星期 五)上午10時起至11月12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請申 請人自行至非學網站完成預約,逾期未完成者,將由承辦 學校逕行安排,屆時仍須依通知時間親自出席。 五、倘有申請相關疑義,請至非學網站「Q&A」區查詢。 |
附件1 115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公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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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張准與 2026-10-06 13:49:11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