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受理申請至本(115)年9月30日(星期三)止 |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三、檢附前開申請作業須知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原住民」下載使用(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 |
附件1 申請表.odt 附件2 申請須知.pdf |
|
教務處張准與 2026-08-10 10:19:19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