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青少年暑假期間身心健全發展,請學生避免涉足妨害身心健康之不良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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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經濟發展局115年6月22日南市經商字第1150960260號函辦理。 二、特定行業場所出入年齡限制規定如下: (一)電子遊戲場業: 1、限制級電子遊戲場業:禁止未滿18歲者進入。 2、普通級電子遊戲場業:禁止未滿15歲者於上課時間及夜間10時以後進入及滯留。 (二)資訊休閒業(即俗稱網咖): 1、不得容留未滿15歲之人:於非假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及每日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8時進入或留滯。 2、年滿15歲未滿18歲之人:不得於每日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8時進入或留滯。 (三)酒家、特種咖啡茶室等涉及色情、暴力足以危害身心健康場所:禁止未滿18歲者進入。 三、另有關經營棋牌、麻將、德州撲克等休閒活動行為事業店家,基於該營業場所易涉有賭博之治安疑慮,建議青少年仍應禁止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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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李婷瑛 2026-07-07 11:42:42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