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5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研習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91954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家長理解新課綱精神,並為學生自主學習營造完整的親師生支持網絡,請踴躍參與培訓,以確保培訓效益落實。 三、檢附上開公文及旨揭計畫各1份。 |
附件1 395074700Y0000000_1332110A00_ATTCH3.pdf 附件2 395074700Y0000000_1332110A00_ATTCH4.pdf |
教務處藍楚萱 2025-10-01 09:03:40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