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學年度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
說明: 一、依據114年9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702739A號函。 二、報名日期:114年9月5日(星期五)前。 三、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上服務年資。 2、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經驗及服務熱忱。 3、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相關專業知能。 四、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4名,得增額或不足額錄取,任期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請有意願參加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 五、遴選要項說明請參閱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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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遴選簡章.pdf |
輔導室呂依芳 2025-09-04 10:26:54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