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檢送本府與國立臺灣文學館及臺南市議會合辦110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4期分派表乙份,請於110年5月6日前核派參訓人員名單,免備文擲回「學員基本資料表」(EXCEL檔)傳送至ARIEL2515@mail.tainan.gov.tw(江小姐2991111轉8467),未依前揭期限內辦理者視同放棄, |
如有意願報名的同仁,請先與事務組聯絡,因牽涉到課務問題需事先簽淮。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與國立臺灣文學館及臺南市議會110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及進階訓練班合辦開班計畫」辦理。 二、旨揭基礎訓練班員額分配,係依本府109年9月24日府秘採字第1091180066號函調查後,依各機關採購及所提參訓需求辦理。 三、考量學校業務及人員異動頻繁,爰本府所屬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派訓,由教育局統一彙整,請各學校及幼兒園依教育局之教育公告彙送資料。(如有疑義,請洽謝先生2991111轉7752) 四、旨揭第4期訓練預訂自110年6月8日起至110年7月26日止(每週二天)舉辦,上課地點位於永華市政中心。如未依旨揭期限內派訓者,視同放棄,由有意願列入備取人員者,於候補期間(自110年5月10日起至110年5月12日止)逕由機關薦派至臺南市政府公務入口網(http://login.tainan.gov.tw/login.aspx)登入帳號及密碼後,於『教育訓練報名』區報名審核後,視為備取人員,依序以電話通知遞補。 五、曾參加旨案訓練因故尚未取得及格證書,而得以補課、補考方式完成者或已取得證書者,請勿納入推薦名單。 六、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所需經費由本府秘書處業務費項下支應。國立臺灣文學館及臺南市議會參訓學員請於報名時將參訓費用每人新臺幣3,170元整,由貴機關開立支票或以郵政匯票繳納至本府秘書處採購企劃管理科謝小姐(06-2991111轉1477),票據受款人請指名「臺南市政府」。 七、上課期間不提供午膳,請學員自理,並自備環保杯。 八、因應防疫措施,請學員上課配戴口罩,並配合測量體溫。 九、隨文檢附分派表、課程表(暫定)及學員基本資料表各乙份。 |
總務處李茂誠 2021-05-05 10:24:01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