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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母語網站 (公告編號:135)
日期
2011-08-18 21:30:57
台南市推動客家文化成果展
激發起市民對推動客家文化的成果有所了解與欣賞,並
體會到客家文化的傳統與創新的轉變與傳承,特舉辦本市
客家文化成果展。
二、參展對象與內容:
(一)本活動為台南市客語教學成果展,請本市客語生活學校
一律參加,其他有客語教學之學校自由參加,參展學校另案予以敘獎。
(二)為推廣府城客家文化及教學,請各校鼓勵學生於展示期間到場參觀。
三、報名時間:100年8月20日止,8月24至27日佈展。
四、活動時間:100年09月03日10:00開幕式,每天9:00∼17:00,持續展出至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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